聯系電話:0523-80219020
News Center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20萬噸/年工業固廢(含酸洗污泥、含鉻廢物)利用項目(重新報批)
總 投 資:13728.3萬元人民幣
建設單位:江蘇錦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興化市戴南鎮光孝村北首
評價單位: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環評證甲字第1901號)
江蘇錦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租用江蘇錦明不銹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廠房及生產設備,并對其進行升級改造,投資建設“20萬噸/年工業固廢(含酸洗污泥、含鉻廢物)利用項目”。該項目采用“密閉式轉底爐直接還原-熔分冶煉”雙聯組合工藝,專業從事戴南及周邊地區不銹鋼企業產生的工業固廢資源化綜合利用,年產不銹鋼再生爐料6.45萬噸,年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量20.69萬噸。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6年5月6日取得興化市戴南鎮環境保護局的批復(興戴環管[2016]10號)。項目實際建設中,對原料種類及數量、倉儲設施、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污染控制措施進行了調整,與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不一致。鑒于該項目批建差異較大,屬于重大變動,根據“關于加強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評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15]256號)”,擬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區域環境概況
(1)大氣環境
根據監測結果,各監測點SO2、NO2、PM10、TSP、總鉻、總鎳均滿足相應大氣環境質量標準,本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良好。
(2)地表水環境
根據監測結果,興姜河、新塘港各斷面的pH、COD、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氧、懸浮物、石油類、總磷、氨氮、Cu、鉛、鋅、砷、六價鉻、鎘、鎳、氯化物等因子均可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3)聲環境
根據噪聲監測結果,廠界外各監測點位的環境噪聲均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較好。
(4)土壤
根據土壤監測結果,土壤各監測因子均能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
(5)地下水
根據地下水監測結果,地下水各監測因子均能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相應標準。
三、環境影響以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施工期
本項目已建成,不存在施工期影響和減輕污染的措施。
(2)營運期
1)廢氣
本項目混合料上料及卸料粉塵廢氣(G1-1)、混合料造粒及轉運粉塵廢氣(G1-2)中主要污染物為粉塵、總鉻、總鎳等,煙氣量分別為42000Nm3/h和17500Nm3/h,均為物料輸送、轉運等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產塵點采用集塵罩捕集,經收集后送至原料準備車間1套布袋除塵系統進行處理,廢氣收集效率大于95%,除塵效率大于99.0%,再經1根高15m、內徑1.5m的排氣筒排放,煙氣排放溫度為25℃。上述廢氣經處理后,廢氣中顆粒物、總鉻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6-2012)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總鎳滿足《銅、鈷、鎳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467-2010)表5標準。
本項目造粒后的混合料經皮帶機輸送至蓄熱式轉底爐爐頂布料機,再由布料機向轉底爐爐底均勻布料,蓄熱式轉底爐受料及卸料粉塵廢氣(G2-1)中主要有粉塵、總鉻、總鎳等污染物,煙氣量為5000Nm3/h,為混合料輸送、轉運等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蓄熱式轉底爐直接還原過程產生高溫煙氣(G2-2)中主要有SO2、NOx、煙塵、總鉻、總鎳等污染物,煙氣量為50000Nm3/h,為直接還原產生的高溫煙氣,煙氣溫度約700℃。上述廢氣中,蓄熱式轉底爐受料及卸料粉塵廢氣(G2-1)為物料轉運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產塵點均采用集塵罩捕集,與蓄熱式轉底爐直接還原過程產生高溫煙氣(G2-2)一起,送至蓄熱式轉底爐1套四電場靜電除塵系統進行處理,廢氣收集效率大于95%,除塵效率大于99.0%,再經1根高30m、內徑2.8m的排氣筒排放,煙氣排放溫度為160℃。廢氣經處理后,廢氣中顆粒物、總鉻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6-2012)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總鎳滿足《銅、鈷、鎳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467-2010)表5標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
蓄熱式轉底爐處理后的還原料(金屬化球團)通過螺旋出料機由轉底爐爐內刮出,送至金屬化球團熱送系統,由該系統送至熔分電爐上位料倉,待進行熔分冶煉,螺旋卸料機出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廢氣(G3-1)中主要污染物為粉塵、總鉻、總鎳,煙氣量為5000Nm3/h,為還原料轉運等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本項目熔分電爐冷料上料粉塵廢氣(G3-2)主要污染物為粉塵、總鉻、總鎳等,煙氣量分別為21000Nm3/h,為物料輸送、轉運等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產塵點采用集塵罩捕集,經熔分電爐1套爐前布袋除塵系統進行處理,除塵效率大于99.0%,再經1根高15m、內徑1.2m的排氣筒排放,煙氣排放溫度為25℃。上述廢氣經處理后,廢氣中顆粒物、總鉻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6-2012)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總鎳滿足《銅、鈷、鎳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467-2010)表5標準。
熔分電爐爐頂卸料粉塵廢氣(G4-1)中主要污染物為粉塵、總鉻、總鎳等,煙氣量為19000Nm3/h,為物料輸送、轉運等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產塵點采用集塵罩捕集。熔分電爐高溫煙氣(G4-2)中主要有SO2、NOx、煙塵、總鉻、總鎳等污染物,煙氣量為50000Nm3/h,為熔分冶煉產生的高溫煙氣。熔分電爐內還原反應產生的不銹鋼再生液和爐渣達到一定體積后,經出渣口和出鐵口放出,產生熔分電爐出鐵場高溫粉塵廢氣(G4-3),主要污染物為塵、總鉻、總鎳等,煙氣量為20000Nm3/h,為還原料轉運等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上述廢氣中,熔分電爐爐頂卸料粉塵廢氣(G4-1)、熔分電爐出鐵場高溫粉塵廢氣(G4-3)為物料轉運過程中產生的散落點粉塵廢氣,產塵點均采用集塵罩捕集,與熔分電爐高溫煙氣(G4-2)一起,送至熔分電爐1套主布袋除塵系統進行處理,除塵效率大于99.5%,再經1根高25m、內徑2.8m的排氣筒排放,煙氣排放溫度為160℃。上述廢氣經處理后,廢氣中顆粒物、總鉻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6-2012)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總鎳滿足《銅、鈷、鎳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467-2010)表5標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
2)廢水
本項目設備及地面沖洗水(W1)和初期雨水(W2)收集后送隔油沉淀池處理后,與凈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W3)一起送水淬渣池作為濁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造粒用水,不外排;生活廢水(W4)實驗室廢水(W5)經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作為濁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造粒用水,不外排。因此,正常情況下,本項目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產生高噪聲的主要設備有鼓風機、除塵風機、造粒機、蓄熱式轉底爐、熔分電爐、空壓機變電站、循環冷卻水站、取水泵站等。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主要從降低噪聲源強、合理布局、控制噪聲傳播途徑三個方面采取措施。
通過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水淬渣(S1)擬委托泰州華榮水泥有限公司綜合利用,用于建材生產原料;廢耐火材料(S2)由耐火材料生產廠家回收利用;廢氣處理污泥(S7)由有關廠家回收利用;除塵灰(返回料)(S3)經除塵系統收塵后直接返回至返回料(除塵灰)倉,全部回用于項目生產,不外排;含油污泥(S4)和廢機油(S5)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水處理污泥(S6)和生活垃圾(S8)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綜上所述,通過以上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了妥善處置和利用,對周圍環境及人體不會造成影響,亦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建議錦明再生資源在本項目投入運行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開展水淬渣、廢氣處理污泥的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科學確定綜合利用或處置方法,并取得環保主管部門的認可。水淬渣、廢氣處理污泥在進行危險廢物鑒別之前應暫作危廢管理,其暫存場所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要求。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本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相符,生產使用清潔的能源,采用國內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產生較少的污染物,固體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充分體現了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理念;現狀監測數據顯示廠區周圍環境質量良好;項目選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實可行,污染物可達標排放;本項目的預測顯示正常生產情況下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造成不良影響,項目生產廢水不外排,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委外處置,設備噪聲等經隔音降噪可做到達標排放,不會影響周圍環境;項目風險事故影響水平可以接受;根據業主提供的公眾參與調查,無人反對本項目的建設。本報告書認為,在本項目投產后全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確保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目標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講,江蘇錦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20萬噸/年工業固廢(含酸洗污泥、含鉻廢物)利用項目(重新報批)在戴南鎮內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的過程中,公眾如想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內可以到建設單位索取;如公眾認為必要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本項目環評補充信息,可從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項目審批前同樣到以上地點索取。
1、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江蘇錦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工
聯系電話:15952628080
2、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邢工
聯系電話:025-86773148
電子郵件:xyongjian6787@163.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確定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本次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社會關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①對項目所在地區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③從何種渠道了解該項目的信息;④主觀上認為該項目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影響情況;⑤對該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⑥對該項目的看法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擬在發布此信息公告、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后,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提交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公告發布單位:江蘇錦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本次公示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